福州上浦路一工地私接管道排泥浆水 被罚2万元

来源:东南网 | 作者:曾会文 | 时间:2015-12-03

市建委:罚2万,整改沉淀池

昨日下午3时许,福州市建委公用处约谈了该工地施工方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的相关负责人。记者将取到的污水水样,交给了福州市建委公用处工作人员。

福州市建委公用处对此事立案调查,并于昨日下午做出处理。工作人员说,根据国务院2013年10月2日颁布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施工方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被罚2万元。同时,该工地还被福州市建委公用处要求立即整改。整改主要针对沉淀池,需要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达到一定要求。污水在沉淀池也需要沉淀一定时间,保证水中没有泥沙、颗粒后才能排入管道。

福州市建委公用处表示,该工地此前已申请排水许可证,但还未办下来,因此要求工地加快办理。对于记者提供的水样,福州市建委公用处人员称,要化验才能清楚是否达到排放标准,如该工地再次排污,将加大处罚。

施工方:昨排污是因在做实验

昨日,该工地施工方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的工地负责人唐先生说,经他们核查,前日排出的污水是从工地降水井里抽出来的地下水,但为何地下水会变浑浊,他们也不清楚。排污被海都报曝光后,他们前天接到了福州市建委公用处的通知,要求停止排污,立即整改。

为何昨天还在排污?唐先生称,昨天是工地在做实验,看如何做才不会排污。他说,昨天发现排出来的还是污水后,就停止了排水,将立即整改,不再排污。唐先生说,根据福州市建委公用处整改要求,工地沉淀池容量将从现在的9立方米,扩到至少20立方米。

记者看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