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多数商家以参与团购为由拒开发票 涉嫌偷税漏税

来源:东南快报 | 作者:徐昕昀 | 时间:2015-03-12

团购消费就不能开发票吗?相信不少消费者都有这样的疑问。昨日,消费者吴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968977反映,她在大众点评网站团购了一张周麻婆100元代金券,在店里用餐后向商家索要发票被拒,商家称,凡是参与团购的一律不开发票。

因参与团购,多数商家拒绝开发票

昨日中午吴女士在大众点评网上团购了一张周麻婆店的代金券,在井大路的周麻婆店用完餐后,结账时她询问商家可否开具发票,店里的工作人员表示,凡是参与团购的一律不开发票。

东南快报记者昨日也在大众点评网上购买了一张周麻婆店100元代金券,并以消费者身份前往井大路的周麻婆店用餐,期间共消费了169元。结账时,东南快报记者要求商家开具用餐发票,该店的工作人员同样回答“参与团购的不开发票。”

当记者询问为什么团购的不能开发票时,该员工则说,“当时与大众点评网合作时签了协议说不开发票。”而后在记者的询问下,该员工表示超出团购的69元可以开发票。

东南快报记者随机采访了5位市民,他们都曾遭遇因团购而被商家拒开发票的经历。记者又以消费者身份分别致电了糯米网、美团网、大众点评网上参与团购的10个餐饮店,只有两家店表示团购可以开发票,发票上的金额以实际消费的团购金额为主。其余8家餐饮店均表示参与团购的不开发票。

一家参与团购的火锅店的工作人员指出,团购已经享受过优惠了不能开发票,只有用现金消费或者刷卡消费的才可以开发票。“就算是超出团购的部分也不能开发票,一单只能享受一次优惠,但是现金消费如果不开发票可以享受菜金9.5折的优惠。”该工作人员说。

未参与团购的餐饮店也存在拒开发票现象

不仅参与团购的餐饮店不开发票,就连未参与团购的餐饮店也常常出现商家拒绝为消费者开发票的情况。

上月,市民小高和家人在古田路一家餐厅用餐后,她要求商家开具发票,但商家却以月底发票已用完为由拒绝开发票。昨日,小高在大丰收李家正大店用餐再次遇到类似的情况,商家告诉小高如果不开发票可以赠送两张抵用券,但是开发票就没有抵用券。东南快报记者看到,抵用券分别为晚餐券25元和早餐券30元,但抵用券上标注的使用规则是进店消费满128元方可使用一张。

同样,消费者小郑在工业路附近的名创优品店消费了510元,当她向商家索要发票时,工作人员则称开发票需要财务审核,让小郑下个月再来开发票。

东南快报记者走访了鼓楼区8家餐馆,发现只有2家餐馆表示可以开具发票,其余的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发票,或者要求消费者过几天再来开。

税务人士

商家不能以团购为由拒开发票

采访过程中,以上三家团购网站的客服人员均表示,发票应由商家提供,消费者如果向商家索要发票不成可与网站客服人员联系,由客服人员向商家沟通协商解决。

大众点评网客服人员表示,根据团购规定,发票一般由商户开具,如果餐饮企业不愿开发票,可以由网站开具并邮寄给消费者,“但是因为公司性质我们的发票是技术服务类的,不是餐饮发票”。由于网站开具的技术服务类发票不利于吴女士报销,大众点评网客服人员在与周麻婆店沟通以后,商家同意为吴女士开具餐饮发票。

对于参与团购的商户不愿开具发票的情况,该名客服人员称,因为参与团购,商户的利润已经很低了,再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则会增加他们的成本,所以一般情况下商户都不愿意开团购发票。“但是消费者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向网站的客服人员反映,我们会与商户及时沟通。”该名客服人员说。

而美团网客服人员表示,由于轻井泽相关负责人暂时联系不上,无法开具发票。为此,美团网可以返还20元给消费者。

福州市地税局相关人士告诉东南快报记者,餐饮单位参与网上团购促销活动,采取价格让利的手段吸引消费者,只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方式,但不能将此作为拒开发票的理由。另外,因为消费者是在店里消费,理应由商家开具发票,团购网站因为没有经营餐饮的资质不能开具餐饮发票所以开技术服务类的发票是合理的。遇到商家拒开发票的情况,消费者可拨打12366投诉,将由执法人员对商家进行处罚。

福建凯峰律师事务所律师赖发禄认为,商家以团购已经优惠的理由拒绝开发票是不合理的。根据法律规定,所有的消费商家都应开发票,否则就涉嫌偷税漏税。

东快记者徐昕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