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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8日讯(本网记者 陈巧玲)记者从福州市商务局获悉,为落实财政部、商务部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部署,福州市正式出台《福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建设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面向全市公开征集试点入库项目,依托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培育消费新动能,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消费新载体、新场景。 据悉,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项目有效投资额或有效投入,设置“先建后补”与“以奖代补”两种支持模式。其中,先建后补主要适用于投入结果能转化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长期待摊费用的项目,按终验核定有效投资额最高30%补助,资金采用“阶段性拨付+清算”,阶段拨付累计不超过拟补助80%,剩余20%终验后清算;以奖代补则覆盖首发首秀首展赛事活动等投入资金无法资产化的项目以及首店、老字号、新消费品牌等开店项目,终验通过后一次性拨付奖励资金。 本次试点明确三大支持方向,精准赋能消费创新升级。 一是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该方向包含三类支持项目:首发中心建设采用先建后补模式,要求有效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引入全球/亚洲首发不少于1场或全国首发不少于10场,补助上限300万元;首店、旗舰店、概念店采用以奖代补模式,有效投入不低于50万元,中国首店最高补助150万元、福建首店最高100万元、福州首店最高50万元,需提供2年以上入驻协议及品牌授权佐证;首发首秀首展活动采用以奖代补模式,有效投入不低于30万元,奖励上限300万元。以上三类子政策不得重复申报。 二是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聚焦商旅文体健融合、夜间经济、一老一小、外贸优品、房车露营、演艺赛事进商圈等多元场景。其中,消费集聚区建设采用先建后补,针对商圈、步行街、景区改造升级,有效投资不低于100万元,补助上限1500万元;多业态创新发展采用先建后补,涵盖创新家政、房车露营、旅居、商圈演艺等至少2种业态,有效投资不低于50万元,补助上限500万元;重点赛事演出活动采用以奖代补,要求活动“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并配套商业消费,有效投入不低于50万元,场次不少于10场的最高按有效投入的30%奖励,场次不少于6场的最高按25%奖励,奖励上限500万元。 三是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围绕福州本土文化、国潮IP、文博非遗、老字号、新消费品牌打造沉浸式消费空间。其中,IP综合性消费场景采用先建后补,支持商圈、文博场馆打造IP消费集聚区,有效投资不低于100万元,补助上限1500万元;IP主题店、老字号、国货潮品新店旗舰店采用以奖代补,有效投入不低于50万元,奖励上限100万元,需提供2年入驻协议及品牌授权证明。 办法同时划定负面清单,明确专项资金严禁用于新建、扩建基础设施,新建商业综合体,新建各类古镇、纪念馆、博物馆等设施建设,以及一般性装修;政府部门主办、承办的活动以及对传统消费场景、业态投入;严禁用于偿还债务、罚款赞助、人员办公经费、征地拆迁;存续不足1个月的临时场景、一年仅1至2次的短期赛事活动、纯公益无消费内容项目、单纯传统单一业态均不予支持;近3年已经获取中央基建、商贸流通试点、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中央财政资金的项目,以及国家文件明确禁止支出的其他事项,一律不得申报。 在申报门槛方面,申报企业须依法注册、本地实际经营,具备对应资质,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申报;不在失信、重大税收违法、经营异常名单内,近3年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财务状况健康,无重大资金风险;承诺申报材料真实,配合数据报送与督导审计。每家企业最多申报3个项目,累计奖补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申报项目需落地福州市辖区、面向终端消费者;建设运营时间处于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区间;租赁场地的,租赁到期时间不得早于2028年12月31日;立项、规划、消防、环评等法定手续齐全;不同项目需具备差异化建设内容,禁止拆分项目套取资金,同一项目不得多头享受补助。 申报流程实行属地初审、市级评审的工作机制。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商务局递交全套申报材料,注册地不在福州市辖区的,向项目实际建设所在地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区县完成初审、查重后报送市商务局。具体申报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详情可登录福州市商务局官网查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