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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10月起开展有奖发票活动
2026-09-30 12:4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廖晨

东南网9月30日讯(本网记者 陈巧玲)记者从福州市商务局获悉,自10月1日至12月31日,福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省级有奖发票活动。

本次有奖发票活动参与主体为个人消费者(自然人),覆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不含水、电、气)八大行业。发票开具方须为福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上述行业经营主体,参与抽奖的发票需为个人实际消费后取得的真实有效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单张票面含税金额100元(含)以上。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票面含“收购”字样发票、非正常户及注销户开具发票、红字发票、已红冲蓝字发票、不征税发票等违规发票,以及企业和单位发票均不参与本次活动。

参与规则方面,消费者取得符合条件的发票后,可通过特定活动平台小程序入口上传清晰发票照片,确认OCR识别的票面信息,系统核验通过后即可参与抽奖。活动期间,每人每日最多可上传3张有效发票,整个活动周期内累计上限为60张;单人单月上传的、由同一纳税人开具的有效发票不得超过7张。参与抽奖的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范围内,发票抬头须为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不得包含其他字符。

本次有奖发票采用“即时开奖”模式,消费者上传发票验证通过后实时反馈抽奖结果。由于新开具发票信息同步至核验库存在时间差,建议消费者在开票成功1小时后再上传核验。奖项设置共5档,奖金分别为100元、80元、30元、10元、5元,奖项数量视资金规模以及活动开展进度、各奖项消耗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中奖奖金将以电子红包形式即时发放至中奖者在活动平台的实名账户,红包可用于消费抵扣,有效期自获取之日起至2027年1月15日,过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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