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
提升防汛应急响应为II级并维持
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县防指决定于9月3日8时起提升防汛应急响应为II级并维持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及时调整响应,强化组织指挥,周密部署防范措施,坚决果断组织转移避险,扎实做好防御工作。
连江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