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扎实有效开展撂荒地整治工作,结合2025年各县(市)区耕地撂荒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福州下达耕地撂荒治理工作奖励经费210万元,对2025年度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给予工作奖励。
据悉,按照2025年治理面积大小,前三名的县(市)各奖励40万元,第四名至第六名的县区各奖励30万元。福清市、罗源县、永泰县各获奖励40万元,连江县、晋安区、闽侯县各获奖励30万元。(记者 颜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