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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修订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禁止占座,禁止外放声音 取消携带免票儿童数量限制 近日,福州市交通运输局修订了《福州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包括优化票务优惠政策、强化乘车秩序要求、调整行李携带标准、完善票务违规处理。 近年来,福州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目前已开通运营线路6条,运营总里程达205.7公里,轨道交通成为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方式。 为适应线网扩张后的乘客出行行程和换乘需求,此次修订不再对乘车时限进行具体约定,由运营单位根据线网规模确定并公布。 此次修订解除一名成年人只能携带一名免票儿童的限制,相应调整为“成年乘客可免费带领身高1.3米及以下或学龄前的儿童乘车”。 放宽携带行李的购票要求。结合运营实际,携带重量在20公斤至30公斤或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在1.4米至1.6米的物品,不再要求购买与乘客车资等额的车票。 此次修订还明确:禁止占座,禁止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禁止吸烟(含电子烟),禁止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持伪造证件乘车等行为3次以上的,可纳入政府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记者 赵铮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