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新) > 有“福”之州 > 正文

福州入选有奖发票试点城市 开具百元以上合规发票能抽奖

2026-01-24 18:48:27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巧玲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月24日讯(本网记者 陈巧玲)1月23日,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公示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福州等50个城市入选。

试点城市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这八个领域,覆盖日常消费主要场景,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每位消费者都有参与机会,都有中奖机会。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此次试点福州市可获得接近2亿元的中央资金,全部用于抽奖奖金,目前有奖发票活动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准备中,将于春节前启动,届时个人消费者在前述八个领域消费后开具的符合要求的数电发票,通过抽奖平台上传、经过自动核验后参与抽奖。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专题推荐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