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水电气计量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二期)
| 2025-10-16 17:02:48 来源:永泰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朱琳 我来说两句 |
为切实维护民生领域价格与计量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通过查办案件,体现刚柔并济的执法理念,对规范公用事业领域经营行为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 案件简况:永泰县某自来水有限公司违规收费及使用未经强制检定水表: 1、违规向用户收取水表安装更换费用,当事人共向25户用户收取水表安装、更换费用2535元; 2、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水表用于贸易结算; 3、未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将学校教学和生活用水按居民价格(1.5元/吨)执行,而是错误地按行政事业用水价格(1.7元/吨)收费,累计多收水费12173元。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永泰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退还多收费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典型意义:本案处理方式得当,具有多重示范意义。 1、坚守监管底线,保障民生权益。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服务是民生基石,其收费的规范性与计量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本案的查处,有力纠正了公用事业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特别是维护了教育机构享受国家价格优惠政策的权利,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为民”的核心理念。 2、探索柔性执法,实现多方共赢。本案处理并未“一罚了之”,而是体现了执法的“温度”与“智慧”。在确保学校合法权益得到补偿(通过水费抵扣)的前提下,执法部门考虑到水价长期未调整、企业经营维护成本高等客观困难,采纳了灵活的退款方式。这种处理既执行了法律,又兼顾了企业的可持续经营,实现了保护合法权益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平衡,是行政指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成功实践。 3、警示行业乱象,强化社会共治。本案集中暴露了部分公用事业企业存在的政策执行不到位、内部管理不规范、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通过对此类案件的查处与曝光,不仅对行业内其他企业起到了强烈的警示作用,督促其自查自纠、合规经营,也提升了公众的维权意识,有助于形成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的良好共治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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