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四部门联合发布告诫书 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2025-04-15 09:36:29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朱琳 我来说两句 |
14日,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联合发布提醒告诫书,进一步规范“五一”及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各住宿、餐饮、景区等行业经营者、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各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保障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作出优惠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不得在事后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通过电子商务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要落实个人信息保护要求,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严禁利用用户年龄、职业、消费水平等个人信息,对相同商品实施差异化定价行为。住宿经营者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客房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擅自提高订单价格或不履行价格承诺。 行业协会、商会应加强沟通协调,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完善约束机制,积极引导、规范成员依法诚信经营。开展明察暗访,加强对行业的经营、产品、服务等方面的监督。加强对会员企业的奖惩,发挥正面示范引领作用,共同维护行业市场秩序。 消费者若遇消费纠纷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记者 刘珺) |
相关阅读: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