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气温10日起先升后降
2024-12-10 11:56:4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
这几天,福州市民感受到了冷空气的威力,羽绒服、毛衣、围巾等各式各样的冬装纷纷亮相。记者从气象部门了解到,10日至12日,气温先升后降,市民要合理增添衣物。 10日至12日,福州天气以阴天间多云为主,局部有小雨造访。同时,10日至11日福州市区气温会有所升高,午后在21℃左右,不过早晚寒意明显。气象部门预计,由于新一股较强冷空气影响,12日福州气温将再次回落,午后气温仅有17℃。公众外出需做好防寒保暖措施,谨防呼吸系统和心脑血管等疾病的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11日后期到12日东北风最大阵风可达7至8级,附近海域及海上作业船只要注意安全。(记者 林舒颖) |
相关阅读: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