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Ⅲ级并终止防暴雨应急响应
2024-11-01 10:06:34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责任编辑:陈巧玲 我来说两句 |
福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Ⅲ级 并终止防暴雨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高新区防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福州市气象台于11月1日7时解除“暴雨预警Ⅲ级”,调整发布“台风预警Ⅲ级”。 根据《福州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市防指决定11月1日8时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Ⅲ级,同时终止防暴雨应急响应。请各地各部门密切关注风雨浪潮的影响,及时调整响应,周密部署防范措施,务必坚决果断组织人员转移避险,扎实做好各项应对工作。 福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11月1日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