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新) > 新闻中心 > 正文

福州市教育局最新提醒!受台风影响区域学校可适时停课

2024-10-31 14:49:19 作者: 来源:福州教育  责任编辑:朱琳   我来说两句

根据当前最新天气形势预测,福州市气象台于10月31日7时30分升级发布“台风预警Ⅱ级”,同时发布“暴雨预警Ⅲ级”。根据《福州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防指决定从10月31日8时30分起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至Ⅱ级并启动防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请密切关注风雨潮的影响,及时启动或调整响应,周密部署防范措施,务必坚决果断组织转移避险,扎实做好应对工作。根据《福州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红色预警信号时,学校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可根据本校周边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缓上学时间和提前放学,并提前告知家长,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如果在上学时段,属地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红色预警信号,家长认为有必要延迟上学的,可以延迟上学、同时告知学校即可,学校对因此延迟上学的学生,不作迟到和旷课处理;已到学校的学生应服从校方安排,校方应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如果放学前,属地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红色预警信号,在天气恶劣情况下,学校将延迟放学,采取措施保护在校学生的安全,在安全情况下安排学生离校返家。受影响区域的各类学校密切关注所在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响应指令和教育主管部门通知,适时停课。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