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青来榕就业创业可享免费住宿一年
2024-10-18 09:24:50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朱琳 我来说两句 |
近日,记者从市台办获悉,根据《福州市支持建设“海峡青年发展型城市”的若干措施》有关规定,福州为来榕交流参访、实习实训、就业创业的台湾青年,提供一年求职过渡期免费住宿,现已开放申请受理有关事项。 据悉,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意来福州交流参访、实习实训、就业创业,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台湾青年,可申请福州台胞社区最长不超过1年的求职过渡期免费住宿。 符合条件的台湾青年可关注“福州人才服务公司”微信公众号,在“住房保障”栏选择“台青免费住宿”在线提交申请材料。个人线上提交材料申请后,将由福州市台协会会审、福州市台办确认,由运营管理单位福州市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通知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若超过预约时间48小时未办理入住,则自动取消入住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免费住宿:已在福州就业创业或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已享受福州人才住房、台胞公租房、住房租金补贴等保障政策的;住宿时间已满1年的;申请入住后,发现3个月无入住的;住宿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等需做退房处理的。(记者 唐蔚嫱)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