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规范文明执法 落实“721”工作法
2024-10-16 17:22:0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李若泓 我来说两句 |
为认真落实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10月12日,连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召开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工作部署会。 根据部署要求,连江将从5个方面,持续做好文明执法工作。 一是抓教育提素质。通过培训、座谈会、案例分析等方式,全面加强执法人员法治教育,迅速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 二是抓纪律强作风。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变“严罚式管理”为“容错式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是抓服务塑形象。做到着装规范、用语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全面落实“721”工作法(即70%的工作靠服务,20%的工作靠管理,10%的工作靠执法);充分利用“数字城管”“12345”“美丽连江”等信息化手段,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与群众的沟通渠道,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 四是抓监督促廉洁。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门督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日常执法、值勤过程全方位督促检查,坚决纠治选择性执法、任性滥用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等行为。 五是抓宣传造氛围。加强城市管理普法和执法工作宣传,引导单位、个人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舆情预警和反馈机制。(记者 郑瑞洋) |
相关阅读:
- [10-14] 中通快递福州转运项目投用 快件吞吐量日均155万件
- [10-13] 连江一新材料基地投产运营
- [10-13] 连江敖江畔 粉黛乱子草盛开
- [10-12] 先行先试 加“数”前行——福州绘就数字乡村建设新图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