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罗源县供电公司:以案释义开展培训 提升供电服务水平
2024-07-31 16:26:0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朱琳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7月31日讯(通讯员 陈霞 陈坚英)“实际用电人立户的应提供实际用电人与用电地址物权人的关系佐证……”近日,国网罗源县供电公司开展新《供电营业规则》培训,进一步明确供电业务规范,提升供电服务水平。 本次培训打破了以往沉闷枯燥的文件宣贯模式,由专业人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业务问题和身边的典型案例,对新《供电营业规则》中的要点进行解释说明,让参培人员对新《供电营业规则》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同时,设置交流互动环节,大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疑惑进行讨论。 据了解,2024年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第14号令,正式对外公布新修订的《供电营业规则》,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国网罗源县供电公司根据新《供电营业规则》调整服务规范及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推动供用电业务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下阶段,国网罗源县供电公司将持续以“双建四零”为抓手,以党建引领促进业务发展,开展供电服务应知会考试“大练兵”,培养优质服务培训师团队,以“网课”“夜校”等方式开展教学,让相关人员更好地掌握供电服务技能,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同时,在服务过程中,该公司要求相关人员向用户做好政策答疑解惑工作,打造优质的电力营商环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赋能。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