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闽台企可申报“福建老字号”
2024-06-14 09:49:28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朱琳 我来说两句 |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第七批“福建老字号”申报推荐工作已于近日启动,认定对象范围扩大,“金门、马祖地区的企业以及在闽台企”也可参与申报。 申报“福建老字号”需满足哪些条件?认定条件包括:在福建省内登记设立;字号传承已满50年;具有与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者服务;具有传统文化背景、地域特色、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和赞誉;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字号传承已满50年如何计算?首先,企业字号原则上应保持50年不变,若传承过程中变更或部分变更字号名称,需要另附材料证明前后两个字号之间传承关系明确、无争议且运营主体、运营业务、生产技艺有序接续,可使用变化后的名称申报“福建老字号”,并将原字号和现在的字号合并计算传承时间。其次,字号传承时间既包括在福建省内经营时间,也包括在省外其他地区经营时间,两者可合并计算,对存在跨省经营、海外经营情况的企业,其字号在福建地区经营时间应不少于20年。此外,申报企业主营业务应连续经营20年(含)以上,对因企业改制、重组等客观原因中断经营的,允许在恢复经营且保持主营业务、生产技艺有序接续,且未产生其他争议性主体、不存在争议性纠纷的前提下,累计计算经营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7月15日前向注册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书。(记者 吴桦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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