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凤派出所:“民法典”进社区 普法宣传“零距离”
2024-05-21 10:22:1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巧玲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5月21日讯(本网记者 朱琳 通讯员 王泽煌)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对《民法典》的知晓率和认知度,让《民法典》真正走到居民身边、走进居民心里。5月17日,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五凤派出所联合五凤街道深入白龙社区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专项普法活动。 民警现场为群众讲解民法典内容。五凤派出所供图 在活动中,五凤派出所民警为社区居民细致阐述了编撰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并结合典型案例着重讲解了贴近社区居民生活的物业管理、邻里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社区居民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此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页、现场咨询讲解等形式开展,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合影。五凤派出所供图 此次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进一步提升了《民法典》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堵点、热点问题,精准提供法律服务,将普法土壤深耕在基层一线,真正实现法治宣讲服务群众“零距离”。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