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新) > 新闻中心 > 正文

福州首批配售型保障房20日起申购 均价5000多元/平方米

2024-03-17 16:52:00 作者: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陈巧玲   我来说两句

福州首批配售型保障房20日起申购

均价5000多元/平方米,带装修可拎包入住

滨海双龙新居项目效果图。


701套房源带装修,均价预计5200元/平方米至5400元/平方米;面向住房和收入困难群体及普通工薪收入群体;首轮申请登记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30日……备受关注的福州首批配售型保障房正式开放申购。15日,市房管局官网发布《双龙新居保障性住房配售申请公告》,就双龙新居项目保障对象资格受理及配售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共有三种户型

按“一房一价”销售

据了解,滨海双龙新居是全市首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坐落于长乐区滨海万新路与双龙路交叉路口西北侧,用地面积20亩,总建筑面积5.59万平方米,由福州市安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计划2026年12月31日竣工交付。

公告显示,该项目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701套,其中一房户型约45平方米(1卧1厅1卫1厨),共242套;两房户型约60平方米(2卧1厅1卫1厨),共277套;三房户型约75平方米(3卧1厅1卫1厨),共182套。具体户型面积见现场户型图公示。

“滨海双龙新居项目虽然是保障性住房,但基本是按商品房标准来建设,其设计主要考虑实用性,根据户型图,75平方米户型即可做到三房两厅一卫,届时将精装交付,业主可拎包入住。”市安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鹏介绍,这是全国率先开工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也是全国首批落地国开行专项贷款支持的标志性项目,周边有医疗、学校、地铁等配套。

根据公告,该项目均价预计5200元/平方米至5400元/平方米(含简装),最终售价以政府核定为准;按照“一房一价”销售,具体见选房现场公示。

“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划拨用地,以‘保本微利’原则销售,因此价格低。”市房管局保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按项目进行登记和公开配售,登记和配售前由有关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和资格准入,实行封闭管理,不得上市交易。

以家庭为单位申购

一户只能购买一套

据介绍,该项目按照分层次、分类配售原则,优先满足住房和收入困难群体的选房需求,剩余房源再面向普通工薪收入群体供应。

据了解,住房和收入困难群体,包括福州六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长乐)公租房在保家庭、轮候家庭,且具有六城区城镇户籍的;具有福州六城区城镇户籍、在六城区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23年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万元)的住房困难家庭。

普通工薪收入群体,指具有福州六城区城镇户籍,在六城区稳定工作生活,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的普通工薪收入家庭。

值得注意的是,保障性住房以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进行申请,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中已享受过房改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政策性住房的保障家庭,应按规定在保障性住房交付前腾退政策性住房,公租房轮候家庭应退出公租房轮候。离异家庭离异应满2年,方可申请保障性住房。

首轮申请登记对象为

住房和收入困难群体

根据公告,该项目首轮申请登记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30日。首轮申请登记对象为住房和收入困难群体。首轮登记销售后仍有剩余房源,开展第二轮申请,登记对象为普通工薪收入群体,具体登记时间另行公告。

申请人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福州市保障性住房配售资格准入申请表》,随附家庭成员不动产查询证明,首轮登记家庭还需附申请家庭上一年度(申请时点前12个月)税务机关备案的收入明细(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税务机关网站查询,并截图打印)。建设单位按规定登记确认后,按照《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统一报送相关单位办理资格准入手续。

建设单位根据相关单位资格准入情况,统一公示申请登记信息,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申请人办理购房保证金缴交手续,保证金为2万元/户,缴纳至监管账户。

如何选房?据了解,届时将按照户型面积及申请时间顺序,给予相应的编号。若申请人数量大于同类户型的房源数量时,将采取摇号的形式确定购房资格和选房顺序号;若申请人数量小于同类户型的房源数量时,将按照申请时登记的先后(编号)作为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

值得一提的是,建设单位组织申请人按照选房顺序号现场公开选房,按照约定时间签订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购买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选房或签约的,五年内不得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不得申请公租房等政策性住房,保证金不予退还。申请人按合同约定缴交购房首付款,办理公积金或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手续,申请人购房保证金转为首付款。(记者 赖志昌)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