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新) > 区县速递 > 马尾 > 正文

被拐34年 男子在福州马尾与家人团聚

2024-02-06 11:19:03 作者:张铁国 陈宇航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若泓   我来说两句

“海娃啊,这么多年了,我们终于找到你了!”近日,被拐34年的林先生与亲生母亲、哥哥在马尾区公安局相认,一家人相拥而泣。

“我儿子是3岁半时被拐卖的……”回忆起儿子被拐的经过,来自四川广安的林女士哽咽道。据介绍,她共有2个儿子,小儿子小名海娃。1989年5月的一天,海娃像往常一样在家附近玩耍,林女士进屋几分钟后,孩子就不见了。

小儿子走失后,林女士一家从未放弃过寻找。“弟弟被拐后,我们曾到云南、河南、贵州、广东等地打工,在哪打工我们就找到哪。”提起这些年寻亲的经历,林女士的大儿子王先生说。

被拐卖到三明的林先生也始终没有忘记亲人。“有时和玩伴闹矛盾,我还会被大家嘲笑是捡来的。所以,我一直想找到亲生父母。”林先生说。

去年11月,在马尾务工的林先生来到马尾区公安局,希望通过警方的力量寻亲。接警后,马尾警方立即采集其血样信息入库比对。当年12月,经过比对,林先生和四川广安市的林女士血样高度吻合,但由于林女士的丈夫已过世,单亲比对无法确定结果。

“得知情况后,我们立即联系四川当地警方,找到林先生的哥哥一起进行DNA比对,最终确定林女士就是林先生的亲生母亲。”民警杨成伟介绍。

得知找到弟弟的消息后,林女士和王先生连夜从四川广安驱车赶到福州。

“知道孩子找到了,我哪里还有心思吃饭和睡觉!”林女士流着泪说。现场,她激动地拉着民警的手连连道谢:“真的非常感谢!一千句、一万句谢谢也表达不了我们一家的感激之情。”随后,母子三人向马尾区公安局刑侦大队送上一面印有“为民办事关怀备至 为民排忧情深似海”的锦旗。

生活中,发现孩子走失怎么办?福州警方提示,孩子走失后要第一时间报警。报警时需要说明走失时间、地点,失踪儿童的衣着、姓名、性别、身高、体貌特征及身体特殊印记和家长的联系方式,并可向媒体寻求帮助,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发现疑似被拐儿童后,要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报警,千万不可打草惊蛇。最好第一时间记住疑似人员的衣着、身高等外貌特征,报警时说明所处位置等。情况允许时可以拍照取证,但一定要确保个人安全。

警方表示,失踪被拐儿童父母、疑似被拐人员和身源不明人员想要寻亲,可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免费采血。公安部已建立全国“打拐DNA系统”,公安机关将开展侦查研判、技术比对,努力帮助失散儿童与亲人团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