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新) > 新闻中心 > 正文

福州发出首批犬证和犬牌

2024-01-03 09:35:20 作者: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陈巧玲   我来说两句

《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月1日起施行。2日,福州发出首批犬证和犬牌。

市民为爱犬戴犬牌。市城管委供图

当日,市民宋先生带着自家宠物犬,领到了犬证和犬牌。“作为福州首批领到犬证和犬牌的人,我感到很自豪,这意味着我的养狗行为是合法的,有了法律的保障。”宋先生说。

根据《条例》,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经饲养的犬只,登记数量不受限制,但应当在2024年2月29日前申请登记。

“后台接收到养犬登记的材料后,24小时内会完成预审。若材料不齐全,将通知补充材料;若材料齐全预审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会颁发犬证、寄出犬牌。”鼓楼区城管局窗口审批人员吴施音说。

据悉,福州六城区宠物犬保有量预计在18万只左右。市城管委根据前期办证全流程预演情况,优化办证材料,《养犬登记申请表》由仅接收电子文档,改为可上传电子文档,也可填写纸质版后拍照上传,最大程度为养犬办证提供便利。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理《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约5800份,受理养犬登记证预审超700单。

市城管委提醒养犬市民,面对可能出现办证量较大的情况,可错峰办理,避免扎堆。线上可以通过闽政通、“e福州”APP福城管板块,以及福州市政府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申请养犬登记;线下可前往辖区所在的政务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窗口申请。(记者 沐方婷)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