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新) > 部门动态 > 正文

货车少报多装欲瞒天过海,执法员“火眼”识超限

2023-12-19 18:24:59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朱琳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19日讯(通讯员 叶自国记者 李牧晨)12月16日20时,福州高速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员接到12122指挥中心来电,江镜收费站出口发现违法超限嫌疑货车1辆,当班执法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

执法员调查取证。福州高速执法支队供图

执法员初步调查发现行驶路线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审批路线不一致的情况。对此,司机百般辩解,却漏洞百出,这引起了执法员的警觉。经过仔细调查,发现该车审批路线为江西景德镇南收费站至江镜收费站,车货外轮廓为26米*3.75米*4.5米,货物为锅炉,而实际路线为上海沪翔高速站至江镜收费站,车货外轮廓为26米*4米*4.5米,货物为两个可解体的锅炉,存在通行路线不符、外廓尺寸不符、货物少报多装等情况,执法员要求其开到指定位置停放进行进一步调查,当事人不予配合。

执法员联合高速交警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大件运输车辆随意更改路线和尺寸不符可能引发的后果,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经过执法员的耐心劝导,最终当事人表示愿意配合调查。

当事人接受处理。福州高速执法支队供图

12月18日,当事人持相关证件到一大队接受处理,执法员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该司机作出相应处罚,并协助当事人做好后续车辆上路运输相关工作。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