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新) > 部门动态 > 正文

拾荒老人“安家”高速涵洞 执法员劝离除隐患

2023-10-29 17:50:00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朱琳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29日讯(通讯员 马启彬 记者 李牧晨)车来车往的高速,一位拾荒老人竟在其桥涵内“安家”。10月26日上午,福州高速执法支队三大队永泰中队在桥涵检查中发现,甬莞高速公路靠近永泰东收费站的涵洞两侧被帆布遮住,洞内随处堆放木材、衣物等易燃物,且有烧火迹象,极易引发火灾。

拾荒老人涵洞内“安家”。福州高速执法支队 供图

执法员多方调查了解,洞内住着一位拾荒林姓老人,年近七旬,是附近石圳村的村民,多年靠拾荒维持生计。因为平时老人独自一人生活,子女都不在身边,看到高速上丢弃的易拉罐、饮料瓶等物品多,于是想拾捡这些东西卖钱,便在高速公路下面的涵洞“安了家”。除了杂物和木堆容易起火,影响高速行车安全,一旦到了汛期,接连的暴雨也会对他本人的生命安全带来不小的隐患。

高速涵洞内堆放杂物。福州高速执法支队 供图

执法员立即联系当地村委找到了老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地给老人讲解行人上高速的危险性以及涵洞住人的危害与后果,联系地方派出所,为他指明社会居容所等落脚点,成功劝导老人搬离涵洞。随后,执法员联合高速养护组织车辆将老人的“家当”搬离了涵洞,并对桥下涵洞空间进行清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