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公布4起交通行政处罚案例 最高罚款9999元
2023-10-17 17:38:38 来源:东南网长乐频道 责任编辑:黄盛青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长乐10月17日讯 近日,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公开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行政处罚情况,3个人1企业因存在交通违法事实被行政处罚,共处罚金13998元。 据了解,因客运经营者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网约车经营活动、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等交通违法事实,3个人及福州市耀翔物流有限公司被处以交通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公示如下: 本网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相关法律意识,切勿进行相关违法活动。 |
相关阅读:
- [10-16] 水更清,景更美!长乐加快全域水系综合治理,做活“水文章”!
- [10-16] 长乐航城街道举办纪念长乐建县1400年文艺演出 亚运冠军高浩楠到场助阵
- [10-16] 长乐梅花八一八西路改造提升下月完工
- [10-16] 传统产业蝶变 数字龙头集聚 临空经济腾飞 长乐智造引擎强劲发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