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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法院:“执破融合”为优化营商环境加装“法治引擎”

2023-08-08 16:41:50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巧玲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8日讯(通讯员 范彬彬)“我司已经正常经营,时值暑期,省内多所合作高校的学生也正在我司培训学习。感谢法院执破直通合议庭,帮助我司一次性解决涉诉、涉执案件,让我们轻装上阵、焕发新生!”执破直通合议庭成员回访破产和解企业现场,某创新创业企业负责人热情地向法院法官、干警介绍企业经营现状、信用信息恢复情况等内容。

仓山区法院打造全市首家“执破直通”合议庭,深化“执破融合”机制改革,将执行办案、移送衔接、破产审理全流程工作归属于执行局承办,打造“人员直通、职责直通、销案直通”的“执破融合”仓山品牌。

执破直通合议庭成立以来,依法移送破产审查案件44件,涉及执行案件四百余件,受理破产案件34件,审结破产案件25件,化解执行案件113件,债权人受偿金额800余万元。

以执助破 以破促执 探索改革“执破融合”机制

2021年起,受疫情及互联网行业调整等影响,前述创新创业公司出现经营困境,陷入多宗诉讼、执行案件,银行账户被冻结后,公司经营陷入停摆。仓山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执破直通合议庭预审查认为该创新创业公司具备破产原因,经当事人申请,将该公司移送破产审查。2023年5月4日,福州中院裁定受理该创新创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仓山区法院审理。仓山区法院于2023年5月12日依法受理并指定管理人,该案债权申报总额达五百余万元。

审理中,执破直通合议庭发现该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远程实训平台等优质资产,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结合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企业现状,研判该案具备较高的和解可能。合议庭当即制定案件审理方案,一方面搭建法院-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沟通平台,形成法院指导、管理人推进、债权债务人充分沟通的谈判模式,另一方面指导管理人做好清算预案,以期在和解无望后快速推进破产清算程序。

通过多轮、多方持续沟通,各方初步敲定和解金额及支付期限。2023年6月12日,该创新创业公司向法院提交和解申请及和解协议草案,案件转入和解程序。2023年6月19日,该创新创业公司请求仓山区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2023年6月25日,经债权人一致同意,本院裁定认可创新创业公司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程序。

从破产立案受理到通过破产和解方案程序,该破产和解案件仅用时46天,化解执行积案2件,债权人最终受偿金额共计299.06万元,债权本金清偿率超过90%。该案是仓山法院探索推进“执破融合”改革,通过执行转破产转和解,助力优化地方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仓山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有效融合执行与破产程序,通过执破直通的信息优势,敏锐把握案件的和解可能,在保障债权人权益最大限度得以清偿的同时,也让困难企业重获新生,达到了各方利益平衡、和谐共赢的良好社会效果。

执破一体 简化流程 打通执行破产程序壁垒

为持续深化“执破融合”机制改革,不断强化执行难的源头治理,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和救治机制,助力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2以来,仓山区法院创新执转破工作模式,突破性地在执行局设立“执破直通”合议庭,以“执破一体”为切入口,探索“执破融合”仓山经验。

印发《关于立审执程序对接破产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的工作指引(试行)》《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操作指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规范立案、审判、执行案件转入破产程序的移送、审查、职责、流转,构建立案、审判、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有序衔接机制,实现程序“三简”:简化执行案件卷宗调阅、移交程序;简化财产查询、解封、移交处置程序;简化处置财产评估、审计、拍卖程序。

仓山区法院通过对执行阶段与破产审理阶段的财产查询、控制、处置结果互联互认,有效节省破产财产查控处置时间、提高破产案件审理的整体效率,助力僵尸企业有序退市、生病企业焕新重生。今年以来,仓山区法院无产可破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51.67天,有产可破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73.4天,位居全市第一。

凝聚合力 强化联动 助推企业破产提质增效

仓山区法院围绕“服务产业发展看执行”主题,持续推进“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活动,延伸司法工作职能,加强法院与企业良性协作互动,关注破产和解企业再生动力,深入走访并就企业重整、和解草案履行情况、企业信息信用修复情况、企业经营及员工安置情况进行座谈交流,了解企业司法需求,纾解企业经营难题。今年以来,仓山区法院审结破产和解案件5件,60余位债权人受偿金额540余万元,回访企业5家。

经回访了解,3家企业已经按照和解草案履行完毕约定的债务,2家企业正在有序分期偿还债务;5家企业司法冻结均已解除、执行信息均已屏蔽,企业信用信息修复完毕。目前,该5家企业均已恢复正常经营,分别在建筑、教育培训、资产管理等行业稳步前行,提供各行业岗位近百个,妥善安置原失业职工二十余人。

为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仓山区法院分别走访福州市仓山区工业与信息化局、福州市仓山区税务局、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等,与相关工作人员座谈研讨破产审判暨优化营商环境事宜。各方就如何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创造良好条件展开深入交流,为构建完善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新阶段,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化解重点领域产能过剩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健全现代化市场体系和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下一步,仓山区法院将继续加大组织指导破产重整、和解力度,深化立审执破程序的有序转换,实现“应执尽执、当破则破、能救必救”,为构建涉企债务集中清理大格局提供可资借鉴的仓山方案,推动辖区营商环境在法治轨道上阔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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