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司法局塔庄司法所开展扫黑除恶暨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
2023-07-22 14:20: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巧玲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7月22日讯(通讯员 许庆凤)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平安建设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邪教、网络诈骗等知识的了解,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营造和谐稳定社会氛围,7月21日闽清县司法局塔庄司法所联合塔庄综治办联合开展平安创建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诈骗、反邪教”法治宣传活动。 普法志愿者向过往群众派发宣传单。闽清县委宣传部供图 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由塔庄综治办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当普法志愿者向过往群众派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诈骗、反邪教、平安创建等宣传资料和宣传小礼品,现场讲解新型网络诈骗手段以及如何预防,防范电信诈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此次活动共派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诈骗、反邪教及法律法规等各类宣传资料计13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三十余次。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增强了对扫黑除恶、网络诈骗、反邪教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取得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