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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发布公告:禁止电鱼、毒鱼、炸鱼!禁止非法捕捞!

2023-06-06 18:37:13 作者: 来源:海连江微信  责任编辑:林学武   我来说两句

禁止电鱼!禁止毒鱼!禁止炸鱼!禁止非法捕捞!

6月5日,连江县发布《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通告》。

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在连江县从事电鱼、毒鱼、炸鱼等使用非法手段捕鱼的违法活动及破坏连江县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非法捕捞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严禁在连江县水域内(包括海洋、河流、水库、塘坝、沟溪、沟渠、湿地等水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一经发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禁止制造、销售禁用渔具。任何组织或个人非法制造、销售电捕工具(装备、物品)等禁用渔具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主动上交禁用渔具。凡进行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组织或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到渔业部门交出所持电捕鱼作业等禁用渔具,到公安部门上缴所持有毒物及爆炸物,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逾期不交的,一经查实,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置。

四、严厉打击阻碍执法行为。阻扰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或海警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强化渔业资源保护意识。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渔业资源、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渔业资源保护意识,自觉抵制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若发现非法捕捞行为,要立即向县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连江海警工作站或公安局举报,举报电话:0591-26236861、95110、110。对提供有效线索,经核实予以行政处罚的,奖励1000元;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3000元;破获团伙作案的,奖励5000元。

连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

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电鱼、毒鱼、炸鱼的危害!

电鱼的危害

1.电鱼会直接导致鱼类丧失繁殖能力;

2.电鱼会直接导致水体污染;

3.电鱼是高危作业行为,致死案例数不胜数。

毒鱼的危害

1.大量鱼类及其他水生动物尸体沉于水底无法捞取,造成资源的浪费和严重的水体污染;

2.常用的各种毒药使水域受到污染,污染物沾染、沉积在水生植物和底泥上,使水体受到二次污染;

3.毒药不仅会大量残留于被毒死鱼的体内,还会使受污染水体的水生动植物富集毒物,直接危害食用者的身体健康。 

炸鱼的危害

1.杀灭在爆炸冲击波有效强度范围内的鱼类和其他水产动物;

2.大量鱼类及其他水生动物尸体沉于水底无法捞取,造成资源的浪费和严重的水体污染;

3.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操作上稍有不慎,将危及人身安全。

小编再次提醒大家,电鱼、毒鱼、炸鱼等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否则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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