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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关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警惕直播诱导打赏乱象

2023-05-31 11:35:19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31日讯(本网记者 陈巧玲)“六·一”国际儿童节将至,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福州中院以未成年人网络直播“打赏”行为为例,以“法”阐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近年来,伴随着网络直播行业迅速兴起,部分网络直播平台未尽到监管责任,个别主播“利字当头”行为失范,专门以投其所好、甜言蜜语的方式诱导、哄骗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打赏,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引发诸多社会问题。

新冠疫情期间,由于采用线上方式教学,中小学生接触手机的频率大大增加,也出现了不少未成年人利用家长的手机、银行卡支付巨额打赏,家长诉请平台返还相关款项的纠纷。

法官提醒,此种纠纷中,如能够证明未成年人未取得监护人同意支付巨额打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未成年人实施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监护人可以拒绝追认,要求平台方退还款项。

此外,网络直播平台的监管责任也在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第七十六条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2022年5月7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直接规定了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也明确了对违规经营的网络运营平台的处罚责任,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在法律法规愈趋完善的今天,网络直播平台运行的规范程度更高,不仅严格实行实名制,更上线了青少年模式,平台也设置了禁止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由于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负有照看、教育、管理等法定义务,监护人在使用网络设备的过程中要避免因自身过错导致未成年人在直播中打赏,如因设备、密码等管理不善,未成年人擅自使用监护人的移动设备打赏的,监护人具有一定过错,也应自行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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