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款已全部到位 鼓楼法院当庭调解一起拆迁补偿款案件
2023-05-16 19:20: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5月16日讯(宋恒 袁文伟)“感谢法官,尾款我们已经全部收到了!这件压心头的事终于解决了!” 5月16日,当事人激动地向鼓楼法院经办法官打来电话致谢,表示剩余拆迁补偿款已全部足额到位,这起履行拆迁安置补偿款行政争议案件圆满化解。 4月17日,鼓楼法院公开审理原告邵某某等七人与被告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第三人福州市鼓楼区城投统建房屋征收有限责任公司的履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行政案件。原来,2018年8月27日,因登山步道建设需要,原告邵某某等七人与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及福州市鼓楼区统建房屋征收工程处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合同中约定鼓楼区房管局征收原告的房屋并向原告支付货币补偿款830.26万余元。合同生效后,原告方履行了搬迁交房义务,但仅收到了450万元货币补偿款,被告方尚有380.26万余元的货币补偿款未能支付。针对该份协议的履行问题,原告将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诉至鼓楼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叶家耀细读案卷,研判案情。通过开庭审理听取了各方的诉求后,发现原被告对于《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效力及数额并无异议,矛盾焦点仅在余款的履行问题上。对于尚未履行的款项,被告方主动说明对余款的拨付审批较为严格等缘由,导致未能及时支付。综合各方意见后,叶家耀法官当庭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背对背”调解。经过叶法官耐心释明法律陈述利害关系,各方当事人最终就后续的款项履行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针对原告方关于被告在庭审后会不会“出尔反尔”的顾虑,叶家耀法官现场制作了《行政调解书》,调解书载明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内容,也明确了不履行义务将会导致的法律后果,各方当事人现场签字确认。庭审过后,被告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加快将剩余补偿款转拨给邵某等人,该起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性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鼓楼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力求让司法有温度也有速度。如何更加便利、高效地化解行政争议、推进诉源治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是鼓楼法院一直在努力的方向。下一步,鼓楼法院将始终把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审判执行工作始终,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以能动司法展现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用公正与效率答好人民群众的司法问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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