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通告!这些地方不再查验核酸证明!
2022-12-20 15:08:32 来源: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优化核酸检测 和查验工作的通告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现就优化核酸检测和查验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非必要不做核酸,非必要不查核酸证明”。 二、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场所,为方便市民办事,福州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 三、我市保持现有便民核酸采样点布局不变、效率不变,合理安排采样时间和班次,满足“愿检尽检”市民的核酸检测需求。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12月20日 |
相关阅读: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