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法院:抗疫执行不停歇 善意执行显实效
2022-11-18 15:29:21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责任编辑:许茹燕 我来说两句 |
近日,闽侯法院在执行一起因工死亡引发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中,经调查,依法冻结了陈某某(某餐饮店经营者)名下账户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了解到被执行人因管理不善及疫情影响,仅勉强维持经营,无力一次性偿还全部款项。为最大限度维护5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被执行人能够继续生存经营,经执行合议,案件经办多次在线组织双方视频协商调解,做思想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获得履行金额让步后,当日一次性付清50万元。 聚焦民生司法保障,着力解决市场主体、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闽侯法院“一案一策”强化服务举措,共促成执行和解5件,当即履行4件,到位金额110万元。 |
相关阅读:
- [11-16] 福清市发布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 [11-16] 福清市总工会万名党员大走访
- [11-16] 福清市十八届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召开
- [11-16] 福清市税务局推出“非接触式”办税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