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支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 艺人参评最高可获奖励1.5万元
2022-09-02 08:31:45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近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印发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从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强化技艺传承保护、鼓励开拓市场等3个方面,进一步传承保护发展福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产业。 加大人才培育力度方面,鼓励艺人参评获奖,对获得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的艺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从事软木画、脱胎漆器等濒危技艺,并获得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中国工艺美术协会主办的“百花杯”“百花奖”“金鼎杯”等奖项的艺人,给予金奖5000元、银奖3000元、铜奖1000元的奖励。提升技艺补助,参加高等院校工艺美术专业研修班学习软木画、脱胎漆器、寿山石雕技艺,一年(120学时)以上,获得毕(结)业证书的,给予学费50%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人。对软木画、脱胎漆器等濒危失传的重点工艺美术品种与技艺给予大师带徒授艺津贴,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带徒授艺给予津贴每月1000元/人(不超过两人)。择优筛选不超过10名从事软木画生产创作的年青学徒或艺人,每人每月给予2500元生活补贴。设置软木画、脱胎漆器等濒危技艺学生奖学金,对在中高等院校学习软木画、脱胎漆器等濒危技艺专业的优秀学生发放奖学金,每年级每学期设置5个名额,对每位优秀学生给予5000元奖励。 此外,强化技艺传承保护方面,经市政府批准评选为福州市漆艺、软木画、寿山石大师示范工作室的公司,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正式出版技艺收集整理类专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每部专著5万元补助。鼓励开拓市场方面,对经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确认后参加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展销会,予以牵头单位标准摊位费20%的补助,对参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予以标准摊位费80%的补助;对我市销售软木画企业年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的给予销售额15%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销售奖励封顶50万元。(记者 颜澜萍) |
相关阅读: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