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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9月1日起施行

2022-09-01 09:01:01 作者:张铁国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记者8月31日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9月1日起施行。《办法》结合我省地处沿海、经济社会发达、人口流动大、反恐怖工作面临的任务艰巨等实际,既注重体现福建特色,又增强了可操作性。通过科学设置法律责任,在全国率先从法律层面解决反恐怖工作中一系列难点问题。

《办法》共7章59条,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职责,细化安全措施,扎牢了我省反恐怖防范篱笆。在新兴业态安全防范上,《办法》明确了经营同城快送、互联网住宿、共享汽车、二手车交易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等新兴业态的经营者、服务提供者的实名登记、信息报备、安全监管等防范职责,着力消除新兴业态监管盲区;在海域管控上,《办法》创新提出省和沿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海警、公安、交通运输、海事、海关、口岸、边检等部门,建立海域反恐怖工作协作机制;沿海地区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船舶和相关人员、物品的监督检查,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不得利用船舶从事恐怖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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