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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饿、骚扰等均属家暴!鼓楼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2-08-03 10:06:08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3日讯(通讯员 林宝妹 胡丽丽 )“王某某,根据你的各种家庭暴力行为,鼓楼法院依法正式向你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请你立刻停止这些行为!如果你藐视法律,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你采取罚款、 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日前,鼓楼法院发出2022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对离婚诉讼中受到家庭暴力威胁的华女士及其亲属进行人身安全保护,对施暴者王某某进行约谈,告知其按“人身安全保护令”履行法律义务。

申请人华女士与被申请人王某某系夫妻关系,2012年登记结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育儿理念不同及家庭琐事常发生矛盾,并有肢体冲突。2022年华女士提起离婚诉讼,王某某情绪激动,多次抢夺其手机,通过微信、打电话威胁、辱骂、恐吓、骚扰其本人及家属,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华女士无奈多次报警。

王某某的行为给华女士身体和心理上均造成较大创伤,华女士鼓起勇气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承办法官接到申请后,通过审查其提供的初步证据材料和报警记录、微信记录等证据,组织双方听证后,认为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迅速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向华女士的丈夫王某某进行了送达,同时也向辖区派出所、社区送达,由其协助执行。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华女士告诉承办法官,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后让她有了莫大的安全感,也让她能安心打离婚官司了。

消除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是家庭文明的标志,是社会文明的基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鼓楼法院积极履职尽责,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5份,在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筑起了一道“隔离墙”,给家暴受害人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8月1日起施行,在总结近年来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家庭暴力的形式,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保障家庭成员免受各种形式家庭暴力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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