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现场拆解销毁10艘“三无”非法船只
2022-05-25 16:56:5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瑜辉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福州连江5月25日讯(记者 黎臻懋 通讯员 陈成志 孙星慧)23日下午,连江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对查获的10艘非法涉案船舶进行集中拆解处置,以实际行动震慑走私运输等违法犯罪行为。 连江县拥有绵长的海岸线,海域广阔,海洋资源极其丰富。船舶对于连江人来说是不可或缺的生产生活工具,可是却有不法分子妄图通过“三无”船舶等非法船只,进行走私运输等违法犯罪行为。 据介绍,“三无”船舶是指具有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等情况,在水上航行、停泊、作业的各类机动、非机动船舶以及其他按照船舶管理的水上移动或漂浮设施、装置。“三无”船舶由于脱离正规监管,常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私渡、非法经营或偷采砂等海上违法犯罪行为,对通航安全、人员安全、水域清洁安全、港口安全等方面构成严重危害。 “今天拆解的10艘涉案非法船舶,大多数是散货船或渔船改装而来的,其中不仅有‘三无’船舶,还有涉嫌偷私渡等违法勾当的渔船。”连江县公安局海防大队民警钟正昌表示,这些非法船舶不仅会影响正常货物的进出口,更严重影响了航运安全和水上环境,而走私入境的成品油、冻品等物品的质量也无法得到保证,会给消费者带来诸多安全隐患。 当天,在安凯乡高塘村高塘澳口的兴达船厂外,伴随着抓机、铲车等机器的轰鸣声,非法涉案船舶被有条不紊地拉上陆地。现场,破拆工人们已准备就绪,先将船舶整体大块切割,再切割成小铁块。之后,这些铁块将作为废钢废铁进行销毁处置。本次拆解行动按照全拆解、不可逆、可追溯原则进行,确保非法船舶全面解体,船上机械部件全部捣毁,船舶及相关部件不可再重新安装使用。 下一步,连江县还将定期开展清港清湾行动,深入推进打击偷私渡、打私及盗采海砂等专项行动。 |
相关阅读:
- [04-29] 长乐区集中销毁“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侵权假冒伪劣商品
- [03-15] 福清消防开展3·15消防产品宣讲 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
- [05-09] 湿地公园有人拉网捕鸟 福清森林公安现场拆网销毁
- [05-11] 榕城海关驻福清办事处优化船舶检疫流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