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批先建 连江生态环境局处罚一企业10万余元
| 2022-05-10 15:04:07 来源:东南网福清频道 责任编辑:陈瑜辉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长乐5月10日讯(记者 黎臻懋 见习记者 林莹芳)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昨日发布《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2022年行政处罚下达决定书情况表》,对一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公示。 公示信息显示,闽清奥能置业有限公司超薄电子玻璃生产项目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开工建设,被处以103940元罚款。 |
相关阅读:
- [05-10] 福清:让游客“如游在画里”
- [05-09] 加强垃圾分类 助力疫情防控!福清这样做
- [05-09] 福清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登上央视新闻
- [05-09] 福清新建2万米长绿道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