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仓山加大力度巡查农村自建房

2022-05-07 09:10:29 作者: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城管人员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

根据住建部5月1日部署“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精神,仓山区委、区政府第一时间落实行动部署,要求各属地单位进一步加大辖区内农村自建房的巡查整治力度,切实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

6日,仓山区城管局联合城门镇对林浦村、狮山村、濂江村等多处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拆除,拆除面积约80平方米。自“五一”前城门镇、螺洲镇联合仓山区城管局拆除辖区内8处农村自建房违法建筑以来,截至目前,仓山区已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违法建筑十余处,拆除面积约250平方米。

据悉,仓山区委、区政府号召并督促各属地镇街开展“农村自建房巡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巡查中发现的隐患房屋特别是老旧房屋、偏远农村疑似危房,以及低洼地带、边坡地带等易发生事故的隐患房屋要求逐一形成问题清单、落实责任主体,做到“处置到位、及时整治”。特别对经鉴定为D级危险房屋的,要按照“四个一律”(一律封房、一律清人、一律拉警戒线、一律拆除)的要求进行处置。对采取封房临时措施的,要防止人员回流,落实防范措施,尽早给予拆除确保隐患房屋及时得到整治。

下一阶段,仓山区将继续监督各属地部门履行好管理职责,特别强化对辖区内农村自建房的巡查管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坚决做到“一经发现、立即拆除”,从而更好维护“两违”综合治理成果。(记者 林铭/文 石美祥/摄)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