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榕三家共享单车企业联合试行积分制管理 多次乱停放将被限制用车

2022-04-29 08:20:21 作者: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为解决共享单车骑行用户乱停乱放问题,在市城管委指导下,5月1日起,美团单车、哈啰单车、青桔单车三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将联合组织对违规停放等不文明行为试行积分制管理,违规停放用户最长30天禁用所有共享单车品牌。

根据联合限制措施规定,积分制管理以一个自然月为一个积分周期,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每个骑行用户积分周期原始分为10分。

存在多次违规停放共享单车等不文明行为的用户,将被纳入共享单车企业的联合限制措施对象,视具体情形分别给予7日、15日、30日的用车限制。对于无扣分的共享单车活跃用户也将根据情况给予一年、一个月免费骑行奖励。

“我们将对一个月内将共享单车停放在禁停区、入栏管理区电子围栏以外区域的用户,通过App弹窗、短信等方式提前警示,提醒用户违规停放行为将被纳入联合限制措施对象,保障市民的知情权。”青桔单车相关负责人陈毅超介绍。

据悉,本次管理实施区域为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平原六街镇)、仓山区、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高新区及福州大学城。

“市民使用不同品牌共享单车的违停行为,将被信息共享,累积计算,大大提高了失信成本。而一旦被纳入限制对象,不能使用的不只是某家企业运营车辆,而是签署协议的所有品牌共享单车,真正实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沐方婷 通讯员 许流钦)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