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十类人可申请晋安区人才公寓

2022-03-18 10:40:33 作者: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记者从晋安区获悉,近日,《晋安区人才公寓管理实施意见》出台,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力度,向十类人才开放并提供租赁补贴,鼓励人才扎根晋安,营造“晋”展其才、“安”居乐业的人才发展生态。

晋安区人才公寓包含区自持公寓以及与其有合作的其他类型公寓(如长租公寓、产业公寓)等房源,遵循“政府引导、统筹安排、只租不售”的管理原则。

意见规定,符合条件的十类对象可申请保障房,包括:“两院”院士及相当层次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才;省市级高层次人才、优秀人才及相当层次的省市级领军人才;晋安区引进的优秀博士;区级优秀人才;教育、卫生领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定向招考的人才;区重点企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骨干人才;经区人社局认定的属紧缺急需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校地合作或校企合作柔性引进人才;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认定的其他特需人才。

据介绍,晋安区人才公寓采取单位申请方式,原则上每位申请人限租一套人才公寓。由用人单位汇总人才住房需求后,统一向区人社局提出入住申请,并根据区人社局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材料。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入驻公寓的人才可享受租金优惠和租赁补贴。区自持公寓房源按租金定价的80%作为人才租赁价格,辖区内其他类型公寓房源租金价格由区房管局争取最优租金折扣优惠价。

租赁补贴标准为:第一年按全额租金的40%给予补贴,博士、高级职称人才不超过1000元/月,其他人才不超过800元/月;第二年按全额租金的30%给予补贴,博士、高级职称人才不超过750元/月,其他人才不超过600元/月;第三年按全额租金的20%给予补贴,博士、高级职称人才不超过500元/月,其他人才不超过400元/月。(记者 朱榕)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