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长乐开出首张垃圾分类混装混运罚单

2022-03-10 10:21:35 作者: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分类投放的垃圾被垃圾收运车“一锅烩”,这种行为绝不姑息!近日,长乐开出垃圾分类混装混运首张罚单,对一垃圾收运企业处以1万元罚款并挂黄牌警告。

春节后,长乐区“垃分办”接到市民投诉,称其所居住的某小区存在垃圾清运企业混合收运已分类垃圾行为。工作人员立即调取了该小区垃圾分类屋监控视频,并清楚取证到一辆垃圾收运车混合收运的全过程。随后,长乐区“垃分办”联合区城建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现场,执法人员将一辆正在该小区北门收运垃圾的车辆拦停,在打开垃圾压缩机箱体检查时发现,塑料袋、卫生纸等垃圾与菜叶、瓜果皮等厨余垃圾混合在一起,属于典型的“混装混运”行为。执法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完成取证工作后,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根据《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处罚。(记者 余少林 通讯员 连玉)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