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州> 正文
分享到:

福州交警最新酒驾举报奖金领取方式公布

2022-02-22 08:55:00 来源:福州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蔡秀明  作者:

相信市民都知道,福州交警查酒驾那可从不含糊。全市的各个路口、各个时段,你都能看见蜀黍的身影!

继去年9月福州交警公布有奖举报酒驾信息后,福州市民人人都成为了酒驾监督员,只要你敢酒驾,必定逃不过查处!

为从源头上遏制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酒驾醉驾违法举报,大力营造“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氛围,福州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实施酒驾醉驾违法举报奖励制度,每起奖励2000元。

市民在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上街高新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永泰县辖区道路发现酒醉驾行为的:拨打110电话举报→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调查处置→经查属实的,举报人到发生地公安交警大队申请领取奖金→公安交警大队受理审核后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线上发放奖金。

交警提示

酒驾是一条高压线,不仅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任,也是置别人的安全于不顾,一旦碰了,轻则伤筋动骨,重则粉身碎骨。在此真诚提醒广大驾驶员,杜绝酒驾,珍惜生命,从我做起!各辖区举报方式、奖金申请领取地址如下:

酒驾除了要面临法律的严惩,还将付出各类沉重的成本👇👇👇

福州交警在此由衷地奉劝各位市民,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别让你的亲朋好友为你担心受怕,别因为你的一时糊涂,毁了一家人的幸福!

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