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开展晨曦关爱行动 向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传递爱的阳光
2022-02-14 09:01:22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亲爱的姐姐,因为你的陪伴让我的性格变得更加开朗,因为你的鼓励,让我重拾画画的信心!”近日,团市委小桔灯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收到一封来信,来信的是晨曦关爱行动的服务对象小池(化名)。 小池的父亲入狱后,母亲改嫁,由于父母长期缺位,她的性格日趋内向。小桔灯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张慧玲得知这一情况后,联系了她的监护人以及大学生志愿者,为她提供“一对一”帮扶。如今,小池的变化使社工和志愿者备感欣慰。 晨曦关爱行动,传递爱的阳光。近年来,团市委大力开展晨曦关爱行动,建立“社工+干部+志愿者”的关爱保护队伍,了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安全、监护等情况,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帮助。截至目前,行动已开展服务73场次,覆盖重点青少年362人,逐一排查建档立卡,对157人进行入户走访慰问。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林晨珊)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