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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家常”式调解 化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022-02-11 09:55:47 作者: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日前,鼓楼法院民一庭法官陈裕锦与军门社区书记林丹,以“话家常”式调解,在社区法官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陈某甲、吴某某与被告陈某乙于2020年12月31日签订一份《福州市不动产(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约定将案涉房产出售给被告。之后,原告从别处得知房屋实际出售价格远低于原先约定,认为被告趁其处于弱势签订该份合同,系“显失公平”,遂诉至鼓楼法院。

承办法官陈裕锦通过了解,发现本案讼争实际上是原先家庭矛盾纠纷的延伸。考虑到两原告年逾九十,行动诸多不便,陈裕锦就近安排双方当事人至军门社区法官工作室进行调解,同时邀请军门社区书记林丹与其他社区同志一同开展调解工作,化解双方当事人心结。

调解过程中,陈裕锦从法律的角度厘清事实,阐明法理,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林丹从家庭的角度消除双方隔阂,拉近双方距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位老人也同意回到被告住处与其共同生活,此次围桌“话家常、聊事理”式的调解,让司法变得更有温度。(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陈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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