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宣传活动
2022-01-12 09:29:01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民警向孩子普及交通法规。 福州新闻网1月1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雅 通讯员 林清清 姚昕悦 文/摄)10日上午,在永泰县永阳古城广场,永泰县委宣传部、永泰县委政法委、永泰县公安局、永泰县司法局、永泰县扫黑办等单位,结合第二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暨全国第36个“110宣传日”,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宣传活动。 图片展览、横幅展示、武器展示、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知识问答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吸引了200多人参与,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这是警民同乐的活动,同时也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参加活动的董女士说。此外,放管服便民服务措施、网络信息诈骗防范、毒品犯罪预防、反恐防恐等知识,也都是增强老百姓防范安全风险能力的“干货”。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