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支走导购员盗窃奢侈服饰 警方迅速侦破
2021-12-21 09:23:08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一女子见服装店导购员离开,起贪念盗走店内3件奢侈服饰,价值约13000元。福州市公安局上海派出所接警后,迅速侦破案件,抓获涉嫌盗窃人员陈某,追回3件被盗服饰。 近日,上海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服装店导购员报案,店里的衣服被盗。上海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往该店铺调查。店铺公共视频显示,一名女子趁导购员离店为她调取其他尺码服装时,将衣服放进随身携带的包内,等导购员回来时便称衣服不满意,迅速离开店铺。 随后,民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并在陈某的住处将其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