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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混装垃圾 顶格处罚三万元

2021-12-16 09:34:08 作者: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企业混装垃圾 顶格处罚三万元

城管部门:如果再犯,该公司将被清理出福州市场

城管部门查处混装收运大件垃圾的车辆。(市城管委供图)

福州新闻网12月1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沐方婷 通讯员 许流钦)垃圾前端分类了,但后端会不会混合拉走?严查后端运输环节至关重要。15日下午,针对一起用运输其他垃圾的车辆运输大件垃圾的违规行为,福州城管部门对车辆所属收运公司做出罚款三万元的顶格处罚。据悉,这是目前福州针对混装行为做出的最高处罚。

执法当天,鼓楼区城管局南街城管中队副队长郑耀坤带队巡查到通湖路附近时发现,一辆原来用于装运其他垃圾的运输车辆,在路边混装收运废旧家具。执法人员绕车一周后发现,该车车厢上未喷涂任何垃圾分类运输标识。

郑耀坤告诉记者:“我们据此判断该垃圾收运公司存在将大件垃圾与其他垃圾进行混合运输的现象。现场取证后,我们当即暂扣车辆,并通知收运公司到南街城管中队接受询问调查,并对该混装收运公司做出三万元顶格处罚的决定。”

“所有垃圾清运车辆一定要按照要求在外观喷涂标识,比如运输废旧家具的专用车辆,外观需要喷涂大件垃圾专用收运车辆的文字和图案。针对违法的企业,福州市规定将按三万元顶格进行处罚。如果再犯,该公司将被清理出福州市场。”鼓楼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垃圾分类运输,不让垃圾分类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中端的分类收运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混收混运现象,遏制不规范收运,将垃圾分类工作抓细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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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发了《福州市大件垃圾收运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方案对福州市大件垃圾的投放、收运、处置体系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目前市民要自行分类投放大件垃圾,可关注“福州大件垃圾回收”公众号,查询投放点位置后,再自行将大件垃圾免费投放到政府设立的大件垃圾投放点。

市民也可通过拨打服务热线(400-805-0228)预约或登录“福州大件垃圾回收”公众号自助下单,请专人上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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