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检察13个单位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2021-11-19 10:21:2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11月1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程慧)记者日前获悉,福州地区13个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其中福州市检察院连续11年获此殊荣。 据了解,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名单中,福建省先进地级市检察院中有福州市检察院。先进区县级检察院为:鼓楼区检察院、台江区检察院、仓山区检察院、马尾区检察院、晋安区检察院、长乐区检察院、福清市检察院、闽侯县检察院、连江县检察院、罗源县检察院、闽清县检察院、永泰县检察院。 此外,以“不凡之年·2020”为主题的第五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评选结果揭晓。其中,福州市检察机关共有6件新媒体作品获奖,分别是:最佳创意奖,马尾区检察院《善良司法 人民至上》;最佳短视频奖,鼓楼区检察院《知识产权 智慧检察》;最佳表演奖,福州市检察院《牛郎的七夕礼物到了……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最佳叙事奖,闽侯县检察院《不一样的老师,不一样的情怀》、仓山区检察院《法治为民,花季情暖》;优秀奖,闽侯县检察院《闽侯检察有温度,以法治之力保企业稳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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