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法院立案时间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95天
2021-11-12 09:36:41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11月1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记者11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回应多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破解“立案难”问题的建议,市法院于今年4月出台《关于实行“三一”工作机制推行“一窗式”立案服务的意见》,在全市法院全面建立并推行“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趟就好”的“三一”工作机制。该机制实施至今,全市法院立案效率、服务质量、工作水平显著提升,立案时间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95天。 关注推动“立案难”工作的有何青华、杨萍、姚仲凯、陈永庄等代表。市法院表示,他们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立案工作的意见》,整合及优化窗口业务配套功能,实现一窗对外、综合受理、应收尽收。当事人递交起诉材料收件时间不超过15分钟,明确当日收件审查、两日内流转业务部门的时限要求,缩短审查和流转周期。 为做到精准服务便民利民,全市法院科学布局服务区域,公开立案服务标准,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承诺15分钟内予以答复或反馈。开辟特殊人士绿色通道,已有9家法院设置律师“一码通”通道。为避免出现“数字鸿沟”,法院还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提供多功能、门诊式、定制化服务。依托乡镇诉非联动中心、法官工作室等一线服务点,建立以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为基础,一线驻点巡回和流动巡回相结合的便民立案服务网络。法院还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等科技平台拓展立案服务,开设跨域立案服务窗口,处理跨域立案申请528件,成功立案399件。 据统计,“三一”机制实施以来,全市法院15分钟内收案50552件,24小时内成功立案50055件,平均每日立案719件。该机制入选福建省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阶段成效予以推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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