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发布通告:事关中秋假期就地过节!
2021-09-18 20:32:17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发布 关于中秋假期 就地过节有关事项的通告 全文如下 ↓↓↓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仍严峻复杂。中秋假期将至,为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要带头在福州市内(含六区六县)过节,原则上不外出。 二、倡导广大市民群众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开福州市(含六区六县)。确须离榕的,出行前要认真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状态,注意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在外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三、广大市民群众日常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出入公共场所按规定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注意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四、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注意从官方渠道获取准确权威信息,及时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和相关风险提示,做到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 特此通告 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1年9月18日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