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州> 正文
分享到:

事关疫情防控!福州市卫健委发布两则通告

2021-06-20 08:13:20 来源:福州市卫健委  责任编辑:陈玮  作者:

事关疫情防控!福州市卫健委发布两则通告。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

自6月19日起,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百悦尚城小区2栋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广大市民要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6月5日(含5日)以来,自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百悦尚城小区2栋入(返)榕的人员按规定采取隔离措施。6月19日起,从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入(返)榕的人员必须持有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凡6月5日(含5日)以来,有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旅居史的入(返)榕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在单位、所在酒店报备相关情况,由社区(村居)对其进行14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起算时间为入榕时间,健康监测开始时和结束前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近期我市市民如无必要,请勿前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返榕后,要按我市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疫信息;冷冻(藏)食品经营者应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六、请广大市民朋友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 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1年6月19日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

自6月18日起,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下十围商住街71号新蓝天公寓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广大市民要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6月4日(含4日)以来,自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下十围商住街71号新蓝天公寓入(返)榕的人员按规定采取隔离措施。6月18日起,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入(返)榕的人员必须持有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凡6月4日(含4日)以来,有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旅居史的入(返)榕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在单位、所在酒店报备相关情况,由社区(村居)对其进行14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起算时间为入榕时间,健康监测开始时和结束前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近期我市市民如无必要,请勿前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返榕后,要按我市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疫信息;冷冻(藏)食品经营者应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六、请广大市民朋友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 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