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疫情防控!福州市卫健委发布两则通告
2021-06-20 08:13:20 来源:福州市卫健委 责任编辑:陈玮 作者:事关疫情防控!福州市卫健委发布两则通告。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 自6月19日起,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百悦尚城小区2栋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广大市民要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6月5日(含5日)以来,自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百悦尚城小区2栋入(返)榕的人员按规定采取隔离措施。6月19日起,从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入(返)榕的人员必须持有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凡6月5日(含5日)以来,有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旅居史的入(返)榕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在单位、所在酒店报备相关情况,由社区(村居)对其进行14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起算时间为入榕时间,健康监测开始时和结束前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近期我市市民如无必要,请勿前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返榕后,要按我市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疫信息;冷冻(藏)食品经营者应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六、请广大市民朋友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 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1年6月19日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 自6月18日起,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下十围商住街71号新蓝天公寓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广大市民要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6月4日(含4日)以来,自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下十围商住街71号新蓝天公寓入(返)榕的人员按规定采取隔离措施。6月18日起,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入(返)榕的人员必须持有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凡6月4日(含4日)以来,有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旅居史的入(返)榕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在单位、所在酒店报备相关情况,由社区(村居)对其进行14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起算时间为入榕时间,健康监测开始时和结束前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近期我市市民如无必要,请勿前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返榕后,要按我市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注意冷冻(藏)食品安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食品检疫信息;冷冻(藏)食品经营者应配合政府部门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六、请广大市民朋友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 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